近期,多家接受过现场督导的注册制拟IPO企业在完成财务资料更新后恢复了上市审核。最新更新的审核问询回复显示,现场督导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关注环节不断前移,传递出IPO审核监管新动向。
在“严监管”下,保荐机构责任不断压实,券商内控内核责任更加凸显,投行工作底稿成为现场督导的重要抓手。6月15日,民爆光电披露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显示,现场督导发现保荐人存在报送的工作底稿中部分文件与保荐人投行业务管理系统中对应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等情形;保荐人报送的工作底稿对投行业务管理系统立项和内核流程中的部分文件进行了删减与修改。
“将工作底稿与投行业务管理系统文件进行比对,这种情况在以往的现场督导中比较少见,这从侧面反映出审核关口不断前移。”一家头部券商的投行人员表示,这意味着投行在项目立项后,就要对所保荐项目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对立项、质控、内核等所有内部程序,都需要承担起更明确的责任。
“此前,投行立项做底稿时可能存在比较粗糙的情况,通常是先辅导备案和申报,底稿在这一过程中慢慢完善补充。但这种做法现在显然行不通了,一旦底稿出现不一致或发生较大的删改,就会被监管重点问询。”一家中小券商的投行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
底稿中关于核查程序的执行与披露也是现场督导的关注重点。点众科技6月18日披露的审核问询回复显示,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保荐人工作底稿中未见会计处理、结算单据、银行支付凭证等材料,实际执行的核查程序与披露不一致。
民爆光电也被关注到保荐人关于期间费用核查程序的披露与底稿不符。监管提出,保荐人在首轮问询回复中披露,在核查期间费用时,其执行了抽查大额发生额的会计凭证、检查各项费用的月度波动情况等程序。经核查,未见保荐人执行上述核查程序的底稿。
对此,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在回复中表示,由于未及时扫描并归档上述核查程序涉及的底稿,导致现场督导组未见相关底稿,保荐人已在督导组提出该问题后,及时扫描并在保荐工作底稿中补充提供相关底稿。
“监管严格,环环相扣。保荐人对核查程序的披露不能敷衍了事,执行程序与底稿对不上的情况可能成为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判断依据。”一位资深投行人士表示。
在该投行人士看来,监管正通过检查底稿的完善性来压实压严保荐机构责任。“保荐机构发表的每个意见点、执行的每个核查程序都要有依据、有底稿。这样就能确保投行的核查等工作不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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