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潼关肉夹馍协会被曝在多地展开商标维权,若商户不交1000元~2400元不等的会费,就可能面临3万元~5万元的赔偿。
作为“逍遥镇”“潼关肉夹馍”的商标注册人,两家协会依法维权本无可厚非,但以此要挟商户交会费,吃相实在难看!
仔细查看这两个商标,本质上并不一样,且有诸多疑点。“逍遥镇”早在2004年就注册为普通商标,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按照规定,普通商标注册人可以收取使用商标许可费,并进行维权。
而“潼关肉夹馍”是2015年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按规定,只有原产地区域范围内的肉夹馍餐饮店,才能使用该集体商标。如果外地的餐饮店用了该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进行维权。
对于这两个商标的纠纷,外界除了吐槽两家协会以商标维权之名收取会费之外,还在质疑:逍遥镇胡辣汤是河南的名小吃之一,这个品牌在一定意义上应该是属于大众,为何协会能够将其注册为普通商标据为己有?潼关肉夹馍协会虽为社会团体,但商标权为何交给了私人名下的公司运营管理,且是唯一授权?
尽管两家协会的维权行为已被叫停,但这些疑问仍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和解释。不过,当下可以明确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称,从法律上,不管是作为普通商标的“逍遥镇”,还是作为集体商标的“潼关肉夹馍”,其注册人都无权据此收取会费、加盟费。
为此,有的协会已就维权事件向经营者致歉。认错值得肯定,但是致歉只是表态,改正才是行动。既然从法律上无权收取会费、加盟费,那么这两家协会之前以商标维权之名收取的会费、加盟费就应该退回。
一是法律的公信力、权威性、严肃性不容冲击。如果两家协会涉嫌违法,应该及时纠正,甚至接受相应处罚。
二是经营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的餐饮店,多为街边小店,小本经营,退钱比道歉更实际。在整个事件中,他们是最直接的受损者,他们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
究竟有多少商户无奈选择私了,交了会费、加盟费,外界不得而知。这两家协会应主动公布相关商户数量,并且列出退钱时间表或具体纠错办法。同时,受损商户可能没有过多时间和精力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可多搜集、提供证据。协会曾委托帮其维权的律师作为获益者,有一定责任协助受损商户向协会索要退款。此外,监管部门应全程监督,并敦促有关地方和协会尽快、妥善解决问题。
关于这两个商标纠纷的争议仍在继续,但也让外界进一步厘清了不同商标的作用,知道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边界,也引发了振兴地方名小吃产业的讨论。
地方名小吃经过千百年的历史发展,是无数代人辛劳的结晶。为这些小吃注册商标并积极维权,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整顿,是助力其走向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的重要保障。但若是商标维权沦为少部分人谋利的手段,不仅有损商户利益,还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毕竟,每个具体的商户,才是地方名小吃的真正传承者、推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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