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顶层设计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进行系统性谋划和全局性部署。《意见》是能源领域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具体行动,是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体系地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基础保障。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意见》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策制度支撑保障、治理方式优化完善等几个维度,从协同推进实施战略规划、引导绿色能源消费、强化绿色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等十个方面,对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进行全面系统部署,为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意见》提出生产侧与消费侧同步发力、上下游联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总体思路,其核心是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在消费侧,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完善能耗、碳排放管理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在生产侧,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构建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时完善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机制和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重点,优化完善能够适应可再生能源局域深度利用和广域输送的电网体系,通过灵活性电源、多类型储能、电力需求响应机制等提升系统调节能力。
《意见》强调要统筹能源转型与安全,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形成清洁低碳能源可靠供应能力,逐步对化石能源进行安全可靠替代,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要从三个方面集中发力,一是在战略统筹方面,要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能源安全与发展协调机制,协调开展跨省跨区电力、油气等能源输送通道及储备等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煤电油气供应保障协调机制;二是在风险识别和管控方面,要坚持底线思维,健全能源预测预警机制,健全能源供应保障和储备应急体系;三是在综合制度体系方面,要以构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防御体系为重点,建立各级电力规划安全评估制度,完善电力电量平衡管理。
《意见》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要素保障和配套政策支撑体系也作出了安排部署。要建立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的国土空间管理机制,完善能源项目建设用地分类指导政策;要完善支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力度;要完善并动态更新全国清洁低碳能源资源数据库,推动能源领域数字经济发展;要建立清洁低碳能源重大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要吸引外资投入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领域,与国外机构联合开展科技攻关与示范应用等。
“十四五”时期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落地实施的关键期,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各方统筹有序做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作;二是开展试点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积极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三是及时跟踪、定期调度各地区各领域工作进展,强化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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