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11日讯 (记者 钟文鑫)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上海虎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因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4.039642万元,罚款18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图片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自四家供应商处采购的涉案塑料配件属于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当事人采购了上述配件后自行组装生产为相应保温杯(壶)的成品并售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的规定,构成了本条所指的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的行为。
当事人明知涉案供应商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仍采购使用涉案塑料配件,且采购使用的配件数量多、品类广,案发后未追回涉案产品,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被决定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240396.42元,罚款18万元。
天眼查显示,上海虎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18日,注册资本835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林裕原。虎生貿易(香港)有限公司100%控制上海虎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股权。上海虎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是以大统营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为主公司的企业集团下的成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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