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任期,正逢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伟大历史变革时期。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紧紧依靠全体代表,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努力做到不负党中央重托、不负人民期望的庄严承诺。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报告指出,五年来,历次大会和常委会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53件,已经审议尚未通过的法律案、决定案19件。
代表们认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持续推进高质量立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保障。
报告在五年立法工作部分提到,围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形成由1部基础性、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若干部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及正在审议中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等4部特殊区域法律组成的“1+N+4”法律制度体系。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认为,启动环境法典编纂的条件已经成熟,建议将环境法典编纂纳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启动环境法典编纂工作。
九三学社中央法律专门委员会主任阎建国代表长期关注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经济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全新的法律挑战,面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多种不确定因素,建立与其配套的社会治理体系尤为重要。对此,建议尽快制定数字经济法,整合各省市出台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统一国家数字经济标准,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建设”。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报告显示,五年来,听取审议182个监督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检查30件法律和决定实施情况,开展11次专题询问、33项专题调研。
代表们认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人大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
过去五年,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主任方燕代表参加了11次执法检查,对于监督成就感受颇深,“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各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推动了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工作的贯彻落实”。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马一德代表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五年间,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局的高度,在党的领导下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把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增进民生福祉、司法公正、加强预算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作为重点监督选题,把监督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实现对经济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以法治方式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树立服务意识支持保障代表履职
报告显示,2282件代表议案、43750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8%。报告同时指出,五年来,代表立足岗位,不负重托,在本职工作中展现了人大代表的时代风采,以履职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
代表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方面工作,使人大工作更加有生机、有活力、有成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推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代表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慧代表说,人大代表不是政治光环,而是重要职务,要讲担当、有作为,建议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能力的培训,促进代表高效履职。
国药集团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清明代表多次参加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切实感受到履职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注重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探索培训规律、总结培训经验、完善培训制度,切实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助力代表提出高质量建议和议案,充分显示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巨大的优越性”。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