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8个方面22项任务。
通知明确,在缓解企业人工成本压力方面,继续阶段性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一批公共实训基地,继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为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通知明确,2023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加强重点领域支持,对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链等领域,出台针对性减税降费政策。
通知提出,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服务质效,推动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持续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效能和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重要作用,推动经营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同时,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继续增加小微企业的首贷、续贷、信用贷。
在降低企业用地原材料成本方面,通知提出,做好能源、重要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关税政策。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
通知还提出,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激励企业内部挖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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