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4日),在自然资源部举行的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5个方面27条,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查报批、加快“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优化项目用海用岛审批程序等内容。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赵毓芳表示,《通知》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的规划依据问题;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方面,提出缩小用地预审范围,扩大先行用地政策适用范围,明确铁路“四电”工程用地和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大建设项目直接相关的改路、改沟、改渠和安置等用地与主体工程同步报批,优化临时用地适用范围,适度延期重大建设项目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线性工程调整用地审批,明确因初步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建设用地的补报规定。
在用海用岛审批方面,《通知》指出,符合要求的“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可先行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简化落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要求,项目用海与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一并审查,先行开展项目用海用岛论证材料技术审查,开展集中连片开发区域整体海域使用论证,优化海底电缆管道路由调查勘测铺设施工和项目用海审查程序、临时海域使用审批程序以及报国务院审批用海用岛项目申请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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