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5日讯 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发放首付款比例不合规的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向不符合条件借款人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个人贷款;贷前调查及贷后管理不尽职;违规上调贷款风险分类;向非营销部门及个人下达存款考核指标;理事履职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被合计处以200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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