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兴源环境发布公告称收到交易所关注函。鉴于公司1月2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提及,公司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交易所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查阅相关公告可知,在收到证监会处罚后再被交易所处分并非个案。对此,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这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提高公司及相关主体的违法成本,倒逼其合规经营。
倒逼企业合规经营
事实上,就在1月1日至1月3日短短3天内,便有4家公司或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过往的违规行为,这些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被采取了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等处分。此外,同期还有1家公司收到了警示函,2家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家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另有1家公司高管先后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细究其中,一些公司是先被证监会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随即再被交易所处分。
对此,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多个监管部门出手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有三个层面的示范效果:“首先,表明了监管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无论是证监会还是交易所,都会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其次,连环处罚可以提高公司的违规成本,降低其违规收益,从而起到震慑作用,倒逼公司合规经营;最后,连环处罚也有助于提升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当投资者看到某些公司因为违规行为而受到严厉处罚时,他们会更加谨慎地选择投资对象,避免陷入风险之中。”
投资者可要求赔偿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结合不同公司的违规违法状况,投资者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也有差异。以兴源环境为例,从证监会认定的事实来看,兴源环境连续多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4月25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兴源环境且截至2023年7月12日持股的投资者,可以依据《证券法》85条之规定要求兴源环境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三项损失。
此外,从往期资本市场案例也可以看出,有一些公司因为被处罚触及退市的相关规定,最终退市。王智斌就此表示,退市并不意味着民事赔偿责任的免除。“例如,美好置业存在违规担保、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等多项违规,虽然公司最终退市,但根据监管部门查证的事实,2022年6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且截至2023年4月3日收盘时持股的投资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部分损失。”
王鹏告诉记者,严格的监管对市场是有积极作用的,强有力的监管可以确保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严监管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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