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招标投标制度设计,加快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招投标市场迎来重磅文件。
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对此,资深专家表示,《意见》是招标投标市场系统性创新改革的“路线图”,对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了多项改革创新举措。其中,在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优化制度规则设计,加快推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修订工作,着力破除制约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制度障碍。
在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方面,《意见》提出,要改进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全面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实行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等。
“此项改革举措非常具有针对性,进一步明晰了招投标过程中的各方权责,进一步防止评标过程中出现不公正现象。”一位业内专家说。
此外,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和加快推进智慧监管也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意见》提出,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推广数智技术应用,推动招标投标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融合发展;优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体系,统筹规划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提高集约化水平。同时,《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创新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方式。
“《意见》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发布以来,最有系统性、最有创新意义的一个政策文件。”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会长李小林对记者表示,该文件在处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问题方面做出努力的同时,提出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推动现场监管向全流程数字化监管转变,意味着对监管手段和方式进行了创新,在明晰权责的同时将大幅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记者注意到,《意见》在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方面,特别提出“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的政策体系”,即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举措,通过预留份额、完善评标标准、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支持力度;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探索将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情况列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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