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7月10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0日公布罚单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被罚款合计1085万元。
沪金罚决字〔2024〕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14项:
1.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2.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
3.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4.未按规定监测经营性物业贷款使用情况;
5.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
6.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置换他行按揭贷款;
7.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8.存贷挂钩;
9.个人贷款业务支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0.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1.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12.委托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3.承兑保证金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4.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三)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于2024年7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同日公布的罚单显示,陈锦锋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对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置换他行按揭贷款、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委托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处罚款15万元。
王宏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对员工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
冯健荣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风险总监,对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官网介绍,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创于1987年,2005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6年由地方城市信用社改建为商业银行。
天眼查APP显示,其曾用名为浙江稠州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42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20000万人民币,2017年完成战略融资,交易金额4.65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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