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今年8月1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将正式施行。一家百亿级私募机构紧急发布公告,将根据新规要求,新增基金合同条款里面涉及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内容。事实上,近期证券私募基金行业围绕新规积极自查、整改,更加规范化发展。
百亿私募希瓦发公告改合同
涉及场外衍生品交易等内容
7月16日晚间,百亿私募机构海南希瓦私募基金发布《变更旗下基金合同的公告》,涉及希瓦小牛6号等几十只私募证券基金。
公告称,根据《运作指引》要求,现将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做出变更。
根据《运作指引》第十七条进行修改,自2024年8月1日(含)起,新增以下内容:
第一,本基金新增场外期权合约以及存续合约展期的,除仅开展商品类场外期权交易外,基金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向全部交易对手方缴纳的场外期权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
第二,本基金新增收益互换合约以及存续合约展期的,基金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参与挂钩股票、股票指数等权益类收益互换的,向交易对手方缴纳的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合约名义本金的50%。
第三,本基金参与证券公司等机构发行带敲入和敲出结构的场外期权或者收益凭证(如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
新规将实施私募圈忙自查、整改
衍生品交易控制杠杆是重点之一
今年8月1日,《运作指引》即将正式实施,新规内容覆盖私募证券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等各环节。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近期不少私募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都在积极培训和学习新规,按照指引要求进行自查、整改,比如修改合同条款、完善信息披露、清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一位百亿私募市场人士就说,“最近公司产品部门同事忙到‘飞起’,产品合同中有些投资范围按新规要求提前修改,还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修改。”
也有一位私募基金副总经理表示,据他了解,目前许多私募机构已经开始修改基金合同,以确保符合指引的要求,特别是关于场外衍生品交易、投资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款。同时,关于信息披露机制、产品结构、内部管理和风控体系等,私募管理人也都在积极完善中。
其中,关于场外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备受业内关注,今年4月底发布的《运作指引》明确,私募证券基金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DMA业务的杠杆不超过2倍。
一位私募研究人士表示,控制杠杆有助于管理人和投资人审慎使用杠杆,审慎考量策略的风险收益特征,制定更精细化地应对极端环境的预案等。去通道强调私募行业回归投资本源,履行受托责任,促使管理人聚焦投资管理能力,提高投资者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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