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300093.SZ)昨晚披露《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雪峰、孙爽及关联监事姜云库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公司表示,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变化因素,经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金刚光伏2023年12月18日晚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欧昊集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4.4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4,800,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3,895.2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截至预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6,000,000股,其中欧昊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498,448股,欧昊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赵晓东和程姝分别持有公司股份6,071,578股、446,800股;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016,826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5.01%。欧昊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栋梁直接和间接持有欧昊集团合计73.0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欧昊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晓东、程姝合计持有公司42.31%的股份。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欧昊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栋梁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金刚光伏2023年11月6日发布《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市场及相关政策变化因素,经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金刚光伏2023年5月4日晚间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年产4.8GW高效异质结电池及1.2GW组件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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