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拟转让合计约为289.65亿元的债权。
渤海银行7月22日公告称,渤海银行拟通过公开挂牌程序转让依法享有的转让资产,并与最终受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在经股东大会批准建议出售事项及建议授权后,渤海银行预计将于授权有效期内分批次完成建议出售事项,每批次转让交易的具体日期将由渤海银行根据各批次资产转让准备工作实际情况择机确定。
公告披露,本次转让资产为渤海银行依法享有的债权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拟转让资产的本金金额约为256.05亿元、利息金额合计约20.35亿元、罚息金额合计约13亿元、代垫司法费用金额合计约0.25亿元,债权金额合计约为289.65亿元,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约为74.15亿元且已计入渤海银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内,因此转让资产于2023年12月31日剔除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债权净额约为215.5亿元。由于在分次转让资产过程中可能涉及资产收回或化解处置的情况,具体资产转让目标可能会与按照去年末计算的拟转让资产存在差异,因此实际转让目标以最终挂牌信息为准,最终分批次转让资产的本金总额将不超过目前预计转让资产本金总额。
公告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渤海银行拟转让资产涉及53户债权,按债权种类划分:涉及贷款52户,本金251.85亿元;保理1户,本金4.2亿元;按账龄划分:1年以内(不含1年)的债权13户,本金5.76亿元;1-3(不含)年的债权15户,本金19.34亿元;3-5(不含)年的债权19户,本金198.37亿元;5年以上(含5年)债权7户,本金32.59亿元,其中1户同时涉及3-5(不含)年及5年以上(含5年)。所转让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税前亏损及税后净亏损分别为15.83亿元、11.88亿元。所转让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税前亏损及税后净亏损分别为28.28亿元、21.21亿元。
公告披露,本次转让的潜在受让方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天津津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潜在受让方为天津市内所有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收购业务资质的公司。
价格方面,公告披露,转让资产的最终代价将取决于最终公开挂牌方式竞价价格。转让资产的初步最低代价总额不低于约176.72亿元,相当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拟转让资产债权总额289.65亿元的约6折。初步最低代价受各批次转让拟转让资产的公开挂牌设立基准日的评估价值、2024年清收化解情况、业务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各批次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因时间因素或有变化,以具体转让时批次转让资产包评估值为准。整体转让资产的最终代价预计不低于上述初步最低代价总额。每批次资产转让的代价将按照各批次资产挂牌成交后所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由最终受让方根据资产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时间要求将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渤海银行指定账户。该款项拟用于渤海银行一般性运营资金,并能提升渤海银行资产质量、降低资本占用并据此提升资本充足率和改善流动性。
这并非渤海银行首次拟转让资产。渤海银行3月8日披露的公告显示,渤海银行已于3月8日经现场招标方式,由天津津融以成交价约39.67亿元投得转让资产。渤海银行(作为卖方)已于当日与天津津融(作为买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以出售转让资产。该款项拟用于渤海银行一般性运营资金,并能提升本行资产质量、降低资本占用并据此提升资本充足率和改善流动性。
渤海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渤海银行前五大股东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34%)、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8.65%)、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6.26%)、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12%)、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49%)、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49%)。
渤海银行是《中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修订以来,唯一一家全新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第一家自2000年来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年报显示,2023年,渤海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49.97亿元,同比下降5.55%;实现归母净利润50.81亿元,同比下降16.81%。截至2023年末,渤海银行资产总额17327.34亿元;不良贷款率1.78%,较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6.94%,较上年末上升5.99个百分点。截至7月22日收盘,渤海银行报0.94元/股,上涨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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