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新举措出炉。国家发改委7月23日发布的《关于支持优质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同时,《通知》明确,现阶段重点支持企业需同时满足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等五方面条件。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据统计观察,中国各类企业整体上的外债水平,相对而言还有相当的提升空间。
近三年无境内外债务违约
《通知》指出,积极支持行业地位显著、信用优良、对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
据介绍,《通知》明确,现阶段重点支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一是符合《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6号令)等有关规定要求;二是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三是近一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行业前五,资产负债率等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四是企业国际信用评级为投资级(BBB-及以上)或国内信用评级为AAA;五是最近三年,未发生境内外债务违约且不存在处于持续状态的延迟支付本息事实;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如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谈及与企业中长期外债现行管理规定如何衔接,上述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优质企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仍按《办事指南》相应流程和要求提交材料,在此基础上说明适用优质企业管理的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持性材料。对企业报来的申请,国家发改委将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统筹考虑,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简化要求、加快办理。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认真做好政策推进落实工作,加强效果评估,持续总结完善,促进各类优质企业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发挥外债资金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的积极作用。
支持各类所有制优质企业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借用外债特别是中长期外债是我国有效利用外资、扩大双向开放的重要内容。完善外债管理和服务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要抓手,对于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维护经济金融发展稳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大鹏认为,随着《通知》落地生效,优质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效率将大幅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拓宽外资投资中国渠道,帮助企业优化境内外要素资源配置。
此外,《通知》明确,国家发改委将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统筹考虑,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并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及全口径外债情况,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结合地方实际,主动服务,积极支持和指导区域内优质企业稳定发展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合理开展中长期外债融资,引导企业将外债募集资金用于配合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陈大鹏表示,从支持对象看,《通知》明确指出“积极支持各类所有制的优质企业借用外债”,确保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不同所有制的优质企业都能得到政策支持,在降低风险的同时最大限度保证竞争公平性。从标准制定看,《通知》强调“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及全口径外债情况,适时调整优质企业界定标准”,保证了政策支持的灵活性,避免现行标准不适应未来形势变化、降低市场整体运行效率的情况。
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通知》的推出,是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具体落实。
去年,国家发改委外资司曾举行中资境外债市场与政策交流会,已明确透露出加强对重点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的支持力度的政策方向。并且,中国银行、招商局集团、北京控股、美的集团(000333)、吉利控股、新希望、中金公司(601995)等企业派代表参加交流会。
此前,国家发改委已正式实施《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企业中长期外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企业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以及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等融资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中诚信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袁海霞表示,我国利用外债尤其是企业外债空间还比较大,目前无论是从负债率还是债务率衡量的外债风险总体可控,但债务结构中短期债务占比相对较高,《通知》对优质企业做了明确界定,有利于优质企业/头部企业尤其是符合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的优质企业利用国际资源/外债资金发展经营,可能提升国际级别A-且国内级别AAA的优质企业的融资便利性。从宏观上来讲,有利于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地缘政治风险显著上升,对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提出挑战,我国将继续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此前,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孟玮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针对外资企业关注的市场准入、产业合作等议题,将推动出台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继续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国际产业投资合作,持续提升中国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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