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参与股权投资的案例再添两起。7月22日晚间,司太立和华辰装备分别发布关于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两起协议转让中的受让方均为私募基金。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基于协议转让所具有的灵活性和定制性,私募基金持续青睐借助这种方式参与股权投资。从实际操作来看,协议转让方式存在一举多得的优势,对稳定股价、满足流动性和实现稳健运营等均有助力作用。
两起转让均折价
7月22日晚间,司太立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胡锦生已与青岛皓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皓云资产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皓云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质权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76.82万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皓云基金,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转让价格为6.59元/股,转让价款为5778.24万元。
中基协网站显示,皓云基金成立于2019年4月份,注册资本1000万元,管理规模区间为0至5亿元,全职员工人数6人,在管产品6只。其中,参与此次协议转让的产品为皓云资产5号。按照协议转让的总价款近5800万元与最高管理规模5亿元估算,皓云基金本次耗资占比总管理规模近12%。
与此同时,华辰装备也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泽明于近日与山岳嵩山奥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山岳嵩山”)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无限售流通股1260.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为19元/股,转让总价款共计2.4亿元。
记者从中基协网站查询山岳嵩山相关信息,但显示“没有数据”。值得一提的是,按照7月23日司太立、华辰装备两家公司开盘价估算,两则协议转让均为折价转让。
事实上,长期以来,私募基金积极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根据Wind数据,7月份以来,涉及私募基金的协议转让公告多达50条左右,而去年同期仅有40条;同时,年内有关协议转让的公告数量多达近370条,而去年同期不足350条。
协议转让吸引力强
私募为何青睐协议转让方式参与股权投资?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此方式一举多得。
私募排排网财富理财师荣浩向记者表示,私募基金青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参与投资,主要有以下几点好处:一是能够及时满足资金需求,保障上市公司获得资金支持;二是实现部分股权减持,协议转让可帮助股东单次交易实现股份转让;三是降低对股价影响,相较在二级市场直接卖出,协议转让方式对公司股价的冲击相对较小;四是能够分担公司债务问题;五是实现产业整合与投资,可引导产业或相关资金形成合作优势。
安爵资产董事长刘岩告诉记者,协议转让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定制性。私募基金与上市公司股东直接协商交易条款,包括转让价格、数量、支付方式等,这使得私募能够根据自身的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量身定制最符合需求的交易方案。同时,协议转让能够快速实现大规模的股权收购,相较于在二级市场逐步买入,协议转让可避免二级市场交易可能带来的股价波动风险和收购时间的不确定性,且在交易过程中,双方可更好地控制信息披露范围和时间节点,减少对股价的冲击。
“协议转让还有助于双方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刘岩认为,协议转让可让双方就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治理结构等重要事项达成共识,为私募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价值提升提供更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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