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召开2024年下半年工作会议,要求下半年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和国际金融合作,并部署持续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和制度型开放,持续优化债券市场直接入市、“债券通”“互换通”运行机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等具体任务。
金融开放有助于提升我国发展质量,也能让世界分享中国改革发展红利。广开首席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刘涛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接下来,要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推动和引领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新兴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规则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蹄疾步稳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修订《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进一步简化业务登记手续,二是进一步优化账户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汇兑管理,四是统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入市(CIBM)的外汇风险管理模式。《规定》自2024年8月26日起施行。
业内专家表示,《规定》进一步优化QFII/RQFII跨境资金管理,有助于构建简明统一的证券投资在岸开放渠道资金管理规则,提升QFII/RQFII投资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资本项目开放的质量。
这是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蹄疾步稳的缩影。201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先后推出50多项金融对外开放政策举措,按照国际标准持续推动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对外开放,扩大跨境投融资渠道,金融市场制度与国际标准接轨,金融制度型开放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其中,推动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是金融制度型开放中浓墨重彩的一笔。2017年,“债券通”北向通推出,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里程碑。此后,“债券通”南向通与“互换通”相继落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不断完善,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了更多投资渠道。数据显示,目前进入中国债券市场的1128家境外机构主体中,有564家通过直接投资渠道入市,821家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257家同时通过两个渠道入市。截至6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4.31万亿元,新增7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受到国际市场的普遍认可。2019年至2021年,我国债券陆续被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多元化政府债券指数和富时世界国债指数。业内专家表示,这标志着我国债券市场的成熟度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也为我国债券市场引入数千亿美元的长期跟踪资金,充分表明全球机构投资者对于我国金融业持续扩大开放和我国债券市场的信心。
外资机构加速来华展业兴业
2024年5月9日,万事网联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宣布正式开业,成为在我国开业的第二家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在此之前,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国运通合资成立了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中国境内首家中外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
2018年以来,我国大幅放宽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不断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已经完全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在企业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给予外资机构国民待遇,放宽对外资机构在资产规模、经营年限等股东资质方面的要求,大幅扩大其业务范围,鼓励支持外资机构参与新业务试点,已有10余家外资机构成为碳减排支持工具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或承销商。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作为世界通行的市场准入管理方式,是世界服务贸易开放的主流。”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3年,我国开始设立自贸试验区,探索以负面清单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开放的新模式。2021年7月,我国在海南自贸港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其中包含17条金融业特别管理措施,为金融业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供范例。
伴随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大多数跨国机构愈加看好长期在华投资的前景,持续加码投资中国这片沃土。今年上半年,新设外资企业数将近2.7万家,同比增长14.2%。叶银丹表示,自2020年我国提前实现对外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取消外资股比限制以来,外资银行、公募基金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纷纷进驻。外资金融机构来华展业兴业,不仅能分享中国红利,而且还能为国内市场注入新鲜血液,倒逼中资金融机构改革管理模式,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
近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稳慎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等。
人民银行2024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也要求“持续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和制度型开放”,并明确了持续加强金融市场建设和制度型开放,持续优化债券市场直接入市、“债券通”“互换通”运行机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等具体任务。
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江在近日出版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辅导读本》中发表题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署名文章指出,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中金融相关规则,精简限制性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要以深层次的金融体制机制作为支撑,制度型开放的关键是要在交易机制、监管规则、市场准入、产品标准等方面实现国际接轨甚至参与引领规则制定,以实现金融市场更加全面、系统、稳定的开放。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G2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多边开发银行等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务实灵活地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政策协调,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增进与各国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共同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维护国际金融稳定。
叶银丹表示,对标国际高标准金融规则有助于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跨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来华,促进国际资本流入和金融服务出口。具体来看,包括三个层面的金融规则对接:一是对接WTO金融服务规则,二是对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组织金融规则,三是积极对接G20、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等新型经济治理机制设置的金融规则。
此外,还要做好金融开放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庞溟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要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营造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营商制度环境,提升中国制度型开放的层次和质量,进一步促进外贸外资发展,并秉持风险为本的原则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