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7日讯 因2023年归母净利润变动幅度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情形而未按规定进行披露,清新环境及时任相关负责人被北京市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据了解,清新环境于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55%。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者发生大幅变动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北京证监局认为,邹艾艾作为董事长、李其林作为总裁、王斯淳作为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鉴于上述情形,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清新环境及邹艾艾、李其林、王斯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清新环境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工业烟气治理为基础,逐步延伸市政水务、工业节能、生态修复及资源再生等领域,是一家集技术研发、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运营服务、资本投资为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商,业务主要聚焦工业烟气治理、城市环境服务、土壤生态修复、低碳节能服务和资源再生利用五个业务板块
2023年,清新环境实现归母净利润1.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55%。记者发现,清新环境在当年对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计提约2.65亿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了1.52亿元。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清新环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3.39亿元,占总资产的17.67%。
针对应收账款余额高企的情况,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清新环境发出质疑,对此,清新环境表示,公司应收账款业主方主要为地方政府、大型国企央企、大型地方能源企业等,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定期对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做出计提、转回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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