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6日)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合规地开展活动、提供服务并收费,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联合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可对照、可操作、可预期”的思路,明确具体要求、处理方式及违法违规后果,为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清晰指引,旨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保障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经营主体的合法权利,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指南》包括总则、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他收费、违规处理及附则7个章节共54条。
“总则”部分明确了起草宗旨、适用范围、收费类型、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等;
“会费”部分详细梳理了会费标准制定、票据管理、禁止强制入会、禁止多头收费等要求;
“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他收费”3部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收费类型提出明确要求,包括票据管理、政府委托事项、强制性培训、职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的内容;
“违规处理”部分明确指出了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及相应的处理方式;
“附则”部分明确了《指南》的适用主体和指引性原则。
《指南》要求:在制定程序方面,行业协会商会应当通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自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全体会员公开。
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制定会费标准。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合理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同一会费档次不得细分不同收费标准,不得实行浮动会费。
行业协会商会收取会费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是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或个人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向非会员企业或者个人收取会费;
二是列入行业协会商会会费保障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
三是不得向同一家会员多头重复收取会费;
四是不得采用“收费返成”“抽成”“分成”等方式通过其他组织或个人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另外,对于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行政事业性收费,《指南》作出多方面要求:
一是要求协会做好收费公示。即在住所或者服务场地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避免收费不透明。
二是禁止协会强制入会、强制收费。除了法定入会的情形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借助管理职能和行政委托事项,强制企业或个人入会并收取会费。
三是禁止协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并收费。即协会不得通过与行政机关联合发文、利用行政机关委托事项、通过行政机关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等方式,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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