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12日讯 日前,万里石(002785.SZ)公告称,其三级控股子公司青海海西万锂新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海西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因未批先建被责令恢复原状。
《处罚决定书》显示,青海万锂公司一期(2万立方米碳酸锂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未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海西州生态环境局7月24日举行案审会,经集体讨论,认为青海万锂公司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海西州生态环境局责令青海万锂公司恢复原状。
万里石对此表示,公司在获悉控股子公司青海海西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第一时间向相关子公司了解情况,并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以搬迁作为本次整改的主要手段,并计划于8月20日前完成青海海西公司生产线的拆卸、完整搬迁及恢复原状的工作。
此外,万里石拟将青海海西公司生产线搬迁到其他园区,降低对青海海西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因搬迁工作过程复杂,发生的搬迁费用及相关损失预计不超过800万元,最终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
资料显示,万里石主营业务为建筑装饰石材及景观石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