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仍处于紧平衡状态。针对地方政府和基层财政困难问题,《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部署了增加地方自主财力的相关改革措施。
理清权责关系
“事由谁干,钱由谁出”——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决定》提出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
“经过多轮改革,我国已基本理顺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在医疗卫生、科技、教育、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共文化、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出台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支出责任更加清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俏彬表示。
近年来,各地在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比如,广东按照减轻基层负担、体现区域差别的原则,差别化确定不同区域的市县级财政支出责任。对已明确保障标准的共同财政事权,推广分类分档、按比例分担财政支出责任的管理机制。江苏将省高速公路、铁路等相关专项规划,全省性、区域性生态环境规划,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等全局性、外溢性、重要性较强的事项划分为省级财政事权。江西将适度强化教育、科研、粮食安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省级财政事权,加大省级支出责任,减轻基层财政负担。
冯俏彬认为,在央地事权改革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还要加快建立央地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按事权外溢范围、管理难度、激励相容等原则和实际情况调整事权范围,促进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以更好履职尽责,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
优化收入划分
《决定》提出,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提出,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调整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消费税是我国的第三大税种,归属中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有利于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进一步发挥消费税的调节效应。
我国实行以共享税为主体的收入划分制度,共享税收入占比较高。“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将有助于进一步健全税制、理顺收入划分。”李旭红表示,同时,一些地方的小税种及附加税也构成了地方税的主要来源。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并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有助于增强地方的自主财力。
据了解,近年来,在地方税立法中,已赋予省级地方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税收减免等管理权限。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今后,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基础上,探索研究在地方税税制要素确定以及具体实施上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
完善转移支付
《决定》提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近年来,我国转移支付体系不断优化。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规模从2012年的4.5万亿元,增长到2024年预算安排的10.2万亿元,增长125%,有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今年上半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下达8.99万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8.1%。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实现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表示,目前我国总体上已形成了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依据,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有效组合的转移支付体系。
据了解,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为目的,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近年来,为增强地方财政统筹能力,我国不断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
“转移支付资金是地方财政特别是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通过健全转移支付制度顶层设计,强化绩效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转移支付管理效能。”汪德华表示,要进一步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对其中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予以整合,严格控制同一方向或领域的专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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