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最新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4年第5期)显示,5月份至6月份,深交所对某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实施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发现相关发行人存在“经销收入核算规范性存在异常”“不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不充分”等问题。
今年以来,在“两强两严”(强本强基、严监严管)监管基调下,沪深交易所采取了更为严格和细致的审查措施,记者整理沪深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审核动态数据发现,上半年,两家交易所合计对13家首发项目的保荐业务启动问题导向现场督导,覆盖股权转让、对赌协议披露以及推广服务费真实性与合规性等众多方面。
东源投资首席分析师刘祥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严把“入口关”,确保了只有符合高标准、高质量的公司才能进入资本市场,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同时,有助于加速淘汰那些质量不高、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司和中介机构,优化资本市场环境。
现场督导威力日益显现
今年3月6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表示:“目前,证监会对在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交易所也进行现场督导,但是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的覆盖面还非常有限,下一步要成倍地大幅地提高覆盖面,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持申报就要担责,以此倒逼发行人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也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执业和服务水平,做到勤勉尽责。”
随后,一系列相关政策举措接连出台,从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到完善保荐机构责任制度,从优化审核流程到加强对企业财务真实性的核查,全方位提升了资本市场的准入标准和监管力度。
例如,沪深交易所于4月30日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现场督导(202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现场督导(2024年修订)》,拓宽现场督导覆盖面、强化现场督导中的自律监管、提升现场督导透明度、强调申报即担责原则等。
现场督导威力不断显现,沪深交易所上半年合计对13家首发项目的保荐业务启动问题导向现场督导。其中,涉及6家拟登陆科创板公司、4家拟登陆创业板公司和3家拟登陆沪深主板公司。
进一步整理上述现场督导案例发现,沪深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督导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股权转让存在异常;发行人对赌协议相关情况披露不真实、不完整;刻意隐瞒签署的对赌协议;未在审核问询回复中如实说明主要关联方相关信息等。
例如,深交所在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披露,其对某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实施保荐业务现场督导,并发现发行人存在向经销商销售的业务单据存在异常、与部分经销商之间可能存在压货安排、关键产品销量预测数据远高于历史与当下实际数据等问题。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监管现场督导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关切;同时,强化对拟上市企业客户、供应商、资金流水等方面的审核力度,重点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
多措并举筑牢监管防线
上市公司作为市场之基,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源头活水。因此,企业IPO上市决不能以“圈钱”为目的,更不允许造假、欺诈上市。这就需要从严监管企业发行上市活动,加强发行上市全链条监管,切实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理念,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在这过程中,证券交易所充分发挥审核主体责任,除了现场督导外,还通过出具监管工作函、问询函以及施以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手段,打造发行上市监管的“铜墙铁壁”。
例如,上交所方面,2024年上半年共针对12家IPO申报项目及2家再融资申报项目中发行人信息披露问题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采取纪律处分14次、监管措施31次,涉及1家发行人、14家保荐机构、8家会计师事务所、3家律师事务所及57名相关签字人员。
深交所方面,2024年上半年共针对22家IPO项目、3家再融资项目的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出具89份监管工作函,督促提醒发行人、保荐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执业质量,保证出具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沪深交易所对于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的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大,且监管手段丰富多样、成效显著。刘祥东认为,以“两强两严”为指导,未来监管将会实施更加严格的审核标准,强化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更加注重企业的基本面和持续经营能力,确保拟上市公司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同时,不断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风险和问题,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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