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第二大IPO有了新动态,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科技”)8月19日拿到了第三轮IPO审核问询函。被监管三轮问询,开发科技冲A也有不少疑点。招股书显示,开发科技拟首发募资10.17亿元,其中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过募资补流背后公司账上货币资金较为充裕,且IPO申报前连年进行了现金分红。
拟募资10.17亿元
北交所官网显示,开发科技IPO于2023年12月12日获得受理,2024年1月10日进入问询阶段,8月19日,公司拿到了第三轮IPO审核问询函。
据了解,开发科技主营业务为智能电、水、气表等智能计量终端以及AMI系统软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全球最早参与智能电表研发及部署的企业之一。
闯关北交所背后,开发科技2023年上半年业绩表现亮眼。财报显示,2020—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1.38亿元、14.75亿元、17.91亿元、12.99亿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3.26亿元、2.08亿元、1.83亿元、2.43亿元。
不难看出,开发科技2023年上半年净利大涨。对此,开发科技表示,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客户拓展成果转化及境外市场需求增长,公司收入、毛利率提升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冲击北交所上市,开发科技拟募资额较高,约为10.17亿元。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开发科技募资额在在审北交所IPO企业中排名第二,系北交所第二大IPO,仅次于内蒙古兴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洋科技”)。
招股书显示,兴洋科技拟募集资金约为14.53亿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年产16000吨电子级硅烷配套120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项目(一期,年产8000吨电子级硅烷气配套2300吨颗粒状电子级多晶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分别约为11.93亿元、2.6亿元。
据了解,兴洋科技是一家从事电子级硅烷气等硅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电子级硅烷气。公司招股书于2023年12月29日获得受理,2024年1月26日进入问询阶段。
补流背后并不缺钱
此次冲击北交所上市,开发科技拟将3亿元首发募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看来,招股书显示,开发科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成都长城开发智能计量终端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成都长城开发智能计量产品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全球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别约为3.42亿元、2.86亿元、8824.98万元、3亿元。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拟募资补流的开发科技并不缺钱。招股书显示,2020—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开发科技账上货币资金分别约为1.74亿元、2.05亿元、2.26亿元、4.21亿元。
另外,在申报IPO前,开发科技曾连续进行现金分红。2020—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9000万元、1亿元、6250万元和5625万元。
开发科技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各期末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22%、17.66%、15.78%和26.22%,占比相对较低。由于公司属于制造型企业,日常营运环节的销售与采购需要一定的资金结算量,因此保有一定的货币资金保障业务正常推进和资金周转的需求具备合理性。
另外,关于现金分红,开发科技表示,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向全体股东进行分红,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税后利润减去法定公积金后的30%”,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股利支付率分别为32.75%、30.66%、30.01%和30.73%,各期股利支付率保持稳定且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利润分配过度的情形。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般来说,公司选择募资补流可能是出于对未来发展的战略布局或是应对潜在风险的准备,然而在货币资金已经充足的情况下,这种募资行为可能会引发市场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质疑,同时公司可能会因为过度追求资金规模而进行过度募资,导致资金闲置,导致资金未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关联交易惹眼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开发科技控股股东为深交所主板公司深科技,公司由深科技分拆而来,与此同时,深科技及其关联方也已连续多年为开发科技前五大客户。
招股书显示,深科技直接持有开发科技7000万股,持股比例为69.7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其通过深科技控制公司股份数量为7000万股。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深科技及其关联方均为公司前五大客户。招股书显示,2020—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深科技及其关联方对开发科技贡献销售金额占比分别约为4.48%、11.06%、10.65%、9.5%。开发科技与深科技及其关联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机构、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关系也遭到北交所重点关注。
对此,开发科技表示,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包括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该等业务体系的设立、运行均不依赖于深科技及其关联企业;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自身经营,不依赖于深科技及其关联企业,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自设立以来在业务发展方面保持了较好的独立性,但客观上基于部分项目历史合作框架延续或应终端客户要求等原因,存在深科技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在部分项目中共同参与联合体投标或业务合同签署的情形。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对北京商报记者指出,IPO公司的控股股东连续多年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可能会存在一些风险,比如控股股东可能会利用其特殊地位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以及控股股东可能会利用其影响力影响公司的决策,导致公司战略方向出现偏差。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开发科技方面发去采访函进行采访,但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回复。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财经消费)”的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网,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删除:gkjnet@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