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昨日发布关于对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71,证券简称:回盛生物)的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回盛生物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678万元,同比下降68%。回盛生物2023年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但是未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迟至2024年4月10日才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回盛生物2023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回盛生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2条的规定。请回盛生物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提醒回盛生物: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回盛生物于2020年8月24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770万股,发行价格33.61元/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张若思、金涛。回盛生物募集资金总额为9.3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1亿元。
回盛生物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2.61亿元。回盛生物2020年8月17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5.90亿元,分别用于新沟基地粉/散/预混剂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沟基地研发及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年产160吨泰万菌素发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药提取及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回盛生物上市发行费用为8028.4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费、承销费6336.77万元。
2021年12月31日,回盛生物发布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显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8,929.9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55.66万元(不含税)的余额69,144.34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2月23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97号”《验证报告》。回盛生物此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为陈禹安、吴逸。
经计算,回盛生物上述两次募资共计16.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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