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8月20日讯(记者 刘小菲)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
根据处罚消息,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护骨王项目介绍中使用“国内唯一涂抹就可修复细胞的外用品、10万以上老人使用有效案例”等内容作为宣传用语,但无法提供相关依据,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有限公司为推广商品,在宣传商品时使用了虚假的广告宣传信息,对消费者的购买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现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罚款1800元。
根据天眼查,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合作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0,参保人数0。其官网资料显示,中心成立之初,通过发挥“桥梁”与“平台”的作用,促进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及中医药的国际化,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即开始通过以会展交流和开展国内、国际培训的方式在国内外推广、传播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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