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改善新职业人才供给质量结构,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新职业标准开发,有序开展新职业评价,探索“互联网+人才评价”的新模式。
在组织制定新职业标准的同时,《通知》明确,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对于征集到的新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经评估论证后,及时上升为国家职业标准。
“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门(行业)可依托本地的龙头企业、行业组织和院校等开发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经人社部审定后,作为国家职业标准予以颁布。”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将探索职业标准开发新模式,增强国家职业标准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通知》要求,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市场需求,坚持就业导向,突出能力建设,大力开展新职业培训特别是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培养。鼓励培训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对于数字技术技能类职业,探索引入现代化手段和方式开展培训。
在开展新职业评价的过程中,将组织新职业评价机构的征集遴选,积极稳妥推行社会化评价。经备案的评价机构根据职业特点,探索多元化评价方式。创新评价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人才评价”的新模式,对于数字技术技能类职业可探索采用在线评价认定模式。
《通知》明确将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相关政策,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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