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居财经
5月26日,据企查查显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下发1则限消令。
据悉,限消令的申请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案号为(2021)川01执1774号?。申请人因申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刘军臣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据乐居财经此前报道,2021年5月2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下发5则限消令。限消令的申请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案号分别为(2021)川01执1622号、(2021)川01执1623号、(2021)川01执1624号、(2021)川01执1621号、(2021)川01执1850号。
经查阅,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60.3亿元,法定代表人刘军臣,由刘军臣和刘洪彬分别持股97%和3%,经营范围包括农业开发、教育咨询、健康养生管理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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