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蔡惠仙
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市教育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1+2+3+4”工作模式,根据不同时期及目标要点,定期研判新情况、研究新措施、运用新抓手,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以“一个联盟”为依托,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2019年4月,泉州市委政法委牵头整合具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职责的十二个部门建立“泉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泉州市教育局积极发挥未保联盟作用,2020年以来,先后牵头研究、制定《泉州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全市未成年人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涉未成年学生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强调岗位职责,明确整改措施,形成工作闭环。同时,利用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考评和“平安单位”考评落实相关部门、学校责任,确保未成年学生教育管理落到实处。
二、以“两个协作”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群管群控
一是部门协作,联动管理。泉州市教育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不定期对学校及校园周边开展联合检查,及时清查出租房屋、小商店等容易滋生犯罪的重点区域,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实现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游戏机、娱乐场所、迷信、低俗色情场所;会同市委网信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依法处置属地非法网站,清除淫秽、暴力、低俗等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上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二是家校协作,形成合力。印发《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家长观看“扫黑除恶”宣传片,通过家长会、家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告知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通过加强与不良行为学生的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朋友圈等社会交往情况,调动家长与学校形成合力,共同加强学生(孩子)的教育管理,防止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三、以“三个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普法教育
一是课程学习再巩固。立足教育职能,坚持教育为先,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落实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课程,同时运用学校安全管理平台、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法治教育网等平台阵地,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法治教育,帮助、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020年11月以来,利用泉州市安全教育平台组织163万名学生参加“预防性侵害”主题学习,有效加强学生性教育,提升甄别违法犯罪的能力。
二是普法教育再深入。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组织“法治副校长”、检察官、警官、志愿者等深入学校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辩论赛、法治主题班会等多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持续开展以防性侵、防暴力侵害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提升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是以案示警再推进。组织学生观看“刺桐花法治课堂”宣传教育片和央视《守护明天》第四季第八集《少年“涉黑”之路》,聚焦未成年人涉黑案例,教育引导学生深刻认识黑恶犯罪的危害性,增强法治意识,主动远离犯罪。
四、以“四个机制”为突破,进一步强化长效治理
一是校园准入规范化。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提升计划,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式管理全覆盖,加强人防、技防水平,严格出入校登记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地段巡逻管控力度。
二是行业准入法制化。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落实教育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机制,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2020年共完成51批次14271人的前置查询,排查出相关记录人员58人并及时进行处置。
三是预防性侵制度化。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妇联等建立泉州市反对家庭暴力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联席会议制度,强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发现未成年人受到家庭监护侵害和有可能被性侵的情况应强制报告。
四是欺凌整治系统化。联合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校园欺凌问题线索摸排及调查处置,提前做好预防、化解工作;加强预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提升未成年学生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深化重点未成年学生关爱帮扶,加强在册学生管理,防止学生出现“无人管、无人问、无人知”的状态,重点关爱帮扶有不良行为、学校难以管教、处于违法边缘等未成年学生群体;加强高危未成年学生临界预防,通过心理行为矫治、法治教育、帮教训诫等措施,组织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骨干教师参与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帮扶工作,保持与监护人的经常性联系,开展全方位的教育、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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