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致信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代表中方向《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保存方新西兰正式提出申请加入DEPA。DEPA是数字贸易领域最早的单独协定,旨在加强各国在数字贸易领域的合作,并探索数字贸易新领域,如数字身份、电子支付和人工智能等。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数字经济领域发展迅猛。数据显示,2020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2021年上半年,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多个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速超过20%,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商务服务等重要领域投资增长超20%。
数字经济正在重塑我们的生活。申请加入DEPA不仅反映出中国致力于扩大开放对接国际高水平规则标准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扩展我国的数字贸易发展空间,带动外贸转型升级,同时有利于我国企业创新、中小企业贸易合作。
在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的贡献持续增强的大环境下,打造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笔者认为应该从三点着手。
第一,加快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政府应对新基建大力支持,统筹存量和增量空间,适时指导帮助企业继续在云存储、数据中心、智能制造等层面下硬功,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
第二,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一方面,从多层面支持高精尖技术研发,为研发成果产业化落地提供健全的体系保障;另一方面,促进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为金融、保险、运输、旅游等领域的贸易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释放数字经贸新活力,形成数字经济全球产业链。
第三,坚守信息安全底线,筑起数字技术安全防火墙。在数字经济浪潮中,网络数据安全仍是一大挑战。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网络数据法律体系中继《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之后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大举措。法律构建起中国网络安全的防火墙,执法部门、企业、个人应加强安全意识,合力维护信息安全制度。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并就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作出战略部署。
漫江碧透,百舸争流。数字经济领域的经贸规则是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部分,中国要在数字经济贸易中担负起应有的责任,中国企业更应积极参与其中,展现我国数字经济新优势,为全球经济复苏和各国共同发展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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