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的深刻变革,始终离不开科技进步。
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强调“加快建立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会议同时强调,“要优化科技力量结构,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践行顶层设计,资本市场有着自己的路径选择。通过加大注册制改革等政策和制度供给,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促进创新资本形成的机制优势,激发主体创新活力,提升由科技至产业的转化效率——这是资本市场从自身职责使命出发,对于“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给出的“最优解”。
目前,中国正处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与转变发展方式的历史交汇期。数据显示,我国科技进步贡献率已经从2012年的不足53%上升至2020年的逾60%,科技进步通过落地于产业发展,真真切切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当然,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的形成离不开金融赋能,其中,资本市场更是大有可为。
从融资特点来看,科技企业技术迭代快,资金消耗大且轻资产运行,作为直接融资主渠道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无疑与其最具“适配性”。而且,鉴于科技创新产业化的风险较高,资本市场拥抱科技创新的重要性还在于,可以为其承担合理的试错成本。
资本市场深改也在科技领域下了先手棋。2019年以来,资本市场提前布局服务科技创新: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的注册制改革,向硬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效融资敞开了大门;证监会也多次强调,“把支持科技创新放在更加突出位置”。
如今,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的支持成效可谓“数据可见”:从行业分布看,上市公司逐步涵盖国民经济90个行业大类,战略新兴行业上市公司家数占比从2016年底的33.13%上升至逾42%。而且,2020年上市公司研发支出总额已经突破万亿元,且从今年前三季度的情况看,全年也将实现快速增长。可以说,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的体系化能力稳步提升。
此外,资本市场为了与科技创新更加适配,也在不断自我创新和优化。例如,科创板对于未盈利企业上市的包容,实际上是根据科技企业发展特点进行的量身定制式服务;北交所IPO的相对低门槛,则是不断增强制度的包容性、普惠性,促进形成科技、创新和资本的聚集效应。
同时,在与科技创新的互动中,资本市场也深深受益。科技创新企业是先进生产力投射于实体经济的微观细胞,其登陆资本市场,对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义重大。
上市公司的质量提升将带动投资者结构的优化和财富获得感的实现,促进资本市场拥有更高水平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从而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夯实建设基础、积蓄发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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