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会计师事务所被罚。5月16日,据深圳证监局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针对长园集团(600525)年报审计未勤勉尽责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86.79万元,并处以773.58万元罚款。经计算,大华所此次被罚没款合计达1160万元。
据了解,大华所系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机构,而出具的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深圳证监局调查,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而大华所为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分别于2017年3月10日、2018年4月20日对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在此次案件中,深圳证监局还指出了大华所多项违法事实,包括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存在缺陷、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审慎评价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未审慎评价在实施分析程序时识别出的异常关系、未合理运用职业判断、合并报表时计算数据错误等。
对于上述违法事实,大华所及代理人在听证会上进行了申辩,不过大部分申辩意见未被深圳证监局采纳。
根据大华所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大华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86.79万元,并处以773.58万元罚款。经北京商报记者计算,大华所此次被罚没款合计达1160万元。
另外,在此次案件中还涉及四名签字注册会计师。
据了解,长园集团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基强、张洪富,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收费200万元;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莫建民、陈良,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收费210万元。上述四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刘基强、张洪富、莫建民、陈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
独立经济学家、中企资本联盟主席杜猛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中介机构要当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被监管层不断提及,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是防范证券欺诈造假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被监管层处罚的中介机构并不少,其中今年1月证监会还开出了“没一罚六”的最重罚单,事涉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堂堂所”)。
据证监会彼时介绍,堂堂所在明知*ST新亿年报审计业务已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拒接”的情况下,与*ST新亿签订协议,承诺不在审计报告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并要求如发生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ST新亿应予补偿。最终,证监会对堂堂所采取“没一罚六”的行政处罚,相关主体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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