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正文
  • 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宣判:巨额收益赔偿遭驳回

  • 2021-12-16 15:53:26 来源: 中国网-财经
  •   中新经纬12月15日电 据“京法网事”微信号15日消息,15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因比特币“挖矿”迟迟未见收益而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据悉,该案系北京法院首例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案。

      2019年5月,丰复久信公司与中研智创公司签订《计算机设备采购合同》《服务合同书》《云数据服务器托管及数据增值服务协议》,约定丰复久信公司委托中研智创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管理费用。

      合同签订后,丰复久信公司向中研智创公司支付1000万元人民币,中研智创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矿机”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水洛乡、沙湾乡的“矿场”运行。合同履行期间,中研智创公司向丰复久信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丰复久信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研智创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同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所涉交易实为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此类“挖矿”活动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节能减排,不利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且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突出,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认为,丰复久信公司和中研智创公司在明知“挖矿”及比特币交易存在风险,且相关部门明确禁止比特币相关交易的情况下,仍签订代为“挖矿”协议,此协议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因此产生的相关财产权益亦不应受到法律保护,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合同无效,判决驳回丰复久信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朝阳法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排查本案所涉比特币“挖矿”项目,禁止涉案公司继续从事“挖矿”活动,同时排查涉案“矿场”及当地其他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进行清理整治。(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赵融)

    猜你喜欢:

  • 四部门联合开展“精康融合行动” 增强精神障碍患
  • 全国艺考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取得进展 依法取缔
  • 中国残联召开残疾人社保座谈会 积极有序探索多层
  • 将文博单位纳入消防监管重点对象
  • 嘉士伯天目湖拉罐车间获“江苏省智能示范车间”认
  • 天宝营养IPO:报告期净利润波动大 短期偿债压力大“
  • 科峰传动吴俊峰当选全国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
  • 雅培捐赠价值超1680万元医学营养品 为一线医务工
  • 文化+科技+教育:艾上AI邓亚受邀出席2020首都文创产
  • 进博会的另一种打开方式,MAYORA迈大集团承包你的零
  • 氮化铝基大功率混合电路厚膜材料
  • 案例精选: “小步快跑”让城商行“看见未来”
  • 东方瑞俪国际洗衣:开家干洗店,干洗店加盟都有哪些行
  • 精洗柔烘,小天鹅本色系列洗烘套装送你新年新气象
  • 美的携手国美再次开启慈善捐赠 美美之约,大爱行动
  • 杜尔电热车身烘房采用独立、环保设计,可显著减少二
  • 推荐阅读
    频道排行
    中国财经消费网   |    合作:gkjnet@qq.com
    Copyright © 2019-2023 CJ1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财经消费网 版权所有